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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不同是处理兄弟公益组织关系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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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4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学者俞可平先生估计,全国未登记的社会组织有300万个,而截至2010年,我国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约44万个(《京华时报2011年7月11日》)。这些社会组织当中相当部分是公益组织。而今,随着政策的进步和公益意识的深入人心,民间公益事业的春天已经到来。未来民间公益组织的数量一定会翻倍增加,公益组织发展也会逐步走向专业化,在一个不大的城市甚至县里,出现几十上百个组织将毫不奇怪。在法国,文化遗产类公益组织就达1.8万个(“上海社会组织”网站2010年10月20日转引《济南日报》报道)。法国的人口规模和湖北一省相当。
就目前而言,在县里和小城市,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县市,许多只有一家先起的义工团体,常称为义工联,也常以所在县和城市名命名。这些组织是本地义工事业的先行者,贡献巨大,而且服务对象主要也是本地,称自己为xx义工联无可厚非,甚至名正言顺。但这是不是意味着不能再有其他后起的公益组织,后起者必须并入义工联呢?当然不是。出现很多义工组织是很好的事情,百花齐放才有无限生机。史伯说“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义工组织越多,专业性越强,创新能力越强,服务社会贡献也就越深入越专业。而且各家互相督促,取长补短,对各家的发展都有好处。
我们看到,大多数县市的不同组织关系是和谐的,有些地方则不是非常和谐。这不应该理解为道德问题,而是思维方式问题。有的先起者有的希望兼并后起者。各组织之间竞争关系超过了合作关系。有的竞争可以理解为意气用事。如果要合并,对方需有主动意愿,认同本组织的理念和规则,需心服口服,绝不能强迫。
事实上,理念的相通、相同,关系的和谐,比组织架构的统一重要得多。前者是精神的统一,后者是形式的统一。前者的统一是无限的,没有任何发展限制,后者的统一是有限的,很难超出本县本市。
公益公益,公字为先。公益人之所以在社会上广受认同,正是因为一个公字,因为保持着高度的道义形象。公益人处理内部外部矛盾,必须从大公出发,从大局出发,跳出小我和小团体的局限,站在全县全市甚至整个公益界的大局考虑问题,有自己的行事风格和话语风格,以和为贵,平和、理性、包容。如果互相排斥,甚至互相攻击,将影响到本县本市整体的公益形象,从而丧失社会上的广泛认同。没有社会支持,公益组织将无法生存。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一地的公益组织不存在有你无我的问题,也不存在争座次的问题。本团队是一个公,公益事业是更大的一个公。存着公心,为共同的事业努力,个人的座次是次要的,本团队的座次也是次要的,甚至是完全不重要的。真要谈座次,那也是是靠威望和信誉累积的,是自然形成的,也不是靠主观想争就能争来的。
以湖北为例,我们看到省级、市级的公益论坛,交流气氛大体都是和谐的。某些义工组织自己的论坛,也欢迎兄弟组织的朋友来交流。以十堰东风论坛为例,东风论坛的公益版是东风红领巾志愿者协会的网络基地,但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十堰麦田计划、小草义工协会、车城义工、竹山沧浪助学等在论坛发言。兄弟组织发的帖子,还常被高亮显示或者置顶。红领巾志愿者也参加麦田等的活动。有的市级义工组织县里的分部独立出去,也不会产生任何矛盾,将来还是互相认同互相支持。这样的和谐气氛,应该是本地不同公益组织交流的常态。这就是孔子说的“和而不同”。
既然是公益、为公,不同组织就不要过多分什么你我,这就是“和”。当然这也不是说完全不分你我,各团队在组织上是独立的。群不排斥孤,公不排斥私,这就是“不同”。就网络论坛而言,虽然不分你我但是应该分主宾。来的都是客,主人都欢迎,尽地主之谊;但客人也不能喧宾夺主,发言要和客人的身份相称。相信这个尺度对主宾双方都不难把握。
  



发表于 2013-9-24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发表于 2013-9-24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叔孙先生的文字,总是有醍醐灌顶的力量。
发表于 2013-9-27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叔孙仲通说的道理很好,各个公益团队在运作时要克服本位主义!
发表于 2013-9-27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发表于 2013-9-27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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