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小徐老师

关于在分社与分社间开展手拉手活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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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哦...
只是我觉得,这样A社确实有点吃亏,不过,大家都是在做公益
吃不吃亏都没有关系的...
发表于 2011-12-3 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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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武汉分社邀标通知:
招标须知1: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自愿结对做A社愿意承担做A社的义务并承担所存在 ...
海达 发表于 2011-12-3 06:30



    哇,海达,云龙好像还真的很符合啊,可以报名。但是,10000元保证金有点困难啊!!!
发表于 2011-12-3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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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非常好!!支持!具体细节实施时还需细化。
发表于 2011-12-6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做法:

1、A社募集到资源优先给结对的B社;

2、B社在走访、发放资助款、接收物质、发放物质有困难时获得总社批准后可向A社求援,A社在不违背麦田计划宗旨和理念情况下帮助B社解决困难和问题;

3、B社在走访活动中,审核通过的贫困学生,可以按一定比例预留给A社有需要资助者。

呵呵,好像做A社的有点吃亏啊!先想到这么多,希望大家积极展开讨论!


我想1、3点这样做就有点不公平了,物资和孩子一直都是有总社来统一管理的,哪里需要分配给哪里。如果以后结队的多了,那麦田不就成了结队分社与分社之间的事情。第二点我赞成,那天和小徐老师聊过后觉得是个好办法,这样也有助于前线更能长期的走下去。
发表于 2011-12-7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支持 扩大影响力啊!
发表于 2011-12-9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想法,不过具体的细则要多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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