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720|回复: 11

补功课!——活动申报流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3-10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宋丹 于 2013-3-11 14:28 编辑

本以为几个麦友相约去做一件事,可以省点程序在群里发发消息就算了。但事后想想确实不妥,因为不报备,不发贴,就意味着无法统计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无法给参加者购买意外保险,对组织和参与活动的麦友来说很不公平,对团队的建设来说也缺失了一份宝贵的原始资料,所以工作群里大家商定,以后无论活动大小、人数多少,都按照“策划-报备-召集-活动-反馈”这个流程来走,做到人人参与有记载,次次活动有记录。
     希望各位麦友能够理解管理团队的良苦用心,从现在开始,从自身做起,让襄阳麦田的路可以越走越扎实,越走越宽广!

下面总部关于团队活动的申报规范流程,大家可以耐下心来看看。
分社及专项项目活动申报流程:
1、创新活动及新地区的图片展览和走访需发送项目申报报告至麦田计划工作邮箱。管理团队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明确答复。核准的发放麦田计划标志使用授权书。分社按照申报内容完成活动,按照活动要求写出总结。
2、经总社授权的分社常规活动,经由分社5人小组通过,不管是否发帖只需在活动前向总社秘书处备案活动时间,地点,内容,联系人即可(详见备案格式)。活动资料在活动前至少三天发送总社秘书处备案。
分社授权活动说明
http://bbs2.mowo.cn/viewthread.php?tid=54867&extra=page%3D1

发起者:
有麦田团队的地方,活动必须由当地麦田团队发起。个人想要开展活动,应该跟当地团队管理小组申请。管理小组讨论通过以后,将活动的计划书发到总社管理团队负责活动的成员处,获得审批后方可开展活动。所有涉及到钱的活动,例如义卖、与红十字会等机构合作开展捐款等,都必须先提交活动计划书,申报邮箱:
maitian@mowo.cn,审批通过之后才可以开展。
没有地方团队的地方, 个人要发起活动,邻近有麦田正式团队的,在得到麦田团队的支持后,由正式团队发出备案邮件;无正式团队的需要单独注明此活动为个人发起,并进行相关说明,同时将活动的计划书提交给总社管理团队负责活动的成员,获得审批以后方可开展活动。个人发起的活动,在未有稳定的麦田志愿者团队之前,不能包含义卖等涉及现金的活动。

关于活动申报及备案中的活动类型分类,请各团队在发送邮件及发帖时确定活动所属分类:
城市联展:城市、社区、义卖 (原则上不开展此项活动)  
学校联展:小学、中学、高校、义卖(原则上不开展此项活动)
走访:走访、回访、图书室、发放资助款、物资发放
报告会:莫凡报告会、分社报告会
分社活动:植树、徒步、聚会、福利院、敬老院、交流会、物资整理、培训讲座、义演、及不属于上述四大分类的其他活动。

关于发邮件的时间:新团队活动申报提前十天发出邮件,备案则提前三至五天发出,需要保险提前二天发。(活动结束发邮件不接受)注意:收到邮件回复方可在论坛发帖,否则管理员有权直接锁帖。
发表于 2013-3-10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下次做好吧,加油!
发表于 2013-3-10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了,努力
发表于 2013-3-11 0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3-11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多,已经上路了。。赞个。。。
 楼主| 发表于 2013-3-11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多,已经上路了。。赞个。。。
牧羊犬 发表于 2013-3-11 09:25



    你是引路人、启明星、指南针。。。。。。要不你改个名,叫导盲犬。
发表于 2013-3-11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流程,落实专人,强调执行力。。。
发表于 2013-3-11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多姐,辛苦啦……
发表于 2013-3-11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宋丹


    这个提议不错呀!
发表于 2013-3-12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宋丹


   召集人你欺负咱们啊。。5555555555555
发表于 2013-3-12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中,关键在执行!
发表于 2013-3-12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下次大小活动都要报备。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麦田计划 ( 粤ICP备12076381号-3 )

GMT+8, 2024-11-30 11:02 , Processed in 0.072841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