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9525|回复: 50

小议麦田内争论和麦友离开麦田的关系以及离开麦友的回归问题。。后附建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0-25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跟班 于 2013-10-27 01:28 编辑

在麦田里,学到了很多,最近的体会,写个汇报帖。。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麦友间争论和麦友的离开,一直伴随着麦田,给我们的快乐公益道路上,找了很多麻烦!!

    解决争论的办法,众说纷纭,我提一个观点:

    我们争论前,先说好,谁都不因为争论而离开!!有了这个基础,争论就会被限制——还要一起做,都客气些。。

    换句话说,我们可以认定,任何人所谓的离开,都是自己有事需要去忙一段时间,和争论无关,和永远离开更扯不上。。

    说个不恰当的比喻,就是亲如情侣,吵起来也正常。。

    但是说好,可以吵,吵的过程中,谁也不能说离开。这样说好后的吵架,更多可能成了小吵怡情。。

    要是每次吵都说离开,说的次数多了,真的分手的可能就会提高。真的分手,对双方都是伤害吧。。

    麦友之间的争论是正常的,真的因为争论,导致麦友的离开,三大损失是看得见的:

    1、麦友离开,对麦田的发展不利,甚至影响到无关的麦友,都没了好心情,也不利于我们整合更多的力量去看望更多的孩子啊;

    2、离开的麦友自己是个损失,毕竟这是莫凡首创,种子等等老麦友辛苦呵护下,成长起来的一个很棒的组织。在麦田,我们可以学到很多,可以交往很多朋友,离开了就丧失了这个很棒的平台;

    3、某一方的离开,会导致争论的对立面,有强大的压力:总会有人说,谁谁是谁谁赶走的。要是做麦田时间长了,赶走的人多了,压力会巨大。快乐麦田的宗旨,也就谈不上啦。

    两年来,跟班参与了很多次争论,说争吵也行。但是,我坚持了南海的教导:争论之前,先表态,不会离开。。七周年吵的很厉害,跟班诚恳的承认错误,但是坚决不离开。今年也是,涉足争论,一样没有离开。。

    不离开,就意味着我错了或是你欠妥,可以公开认错,也可以悄悄改正,我们都可以慢慢成熟。。毕竟,谁也不是完人。。

    和我争论的麦友们也会思考,毕竟,这个捣蛋的家伙,还在麦田,还在做事,相互妥协吧,呵呵。。要不,注册个马甲,逗逗他,哈哈哈

    以上的推理,引导出我的建议:

    建议麦田论坛,强化新人报道,来,要轰轰烈烈;

    可以制度化的规定,不准发离开帖,谁要离开,就请默默离开,再次高调参与麦田,我们就说现在和将来,一起怎么干,也不提为什么淡出,可好??

    我们都不要把离开作为争论的一个副产品,努力推动对方离开,或是试图用自己离开来增加己方争论的力度——毕竟,这是一个很不好的副产品。。

    建议是不是妥当,请大家评判。。

    赘述一句:麦田里面人很多,要求每个人都喜欢其他的麦友,是不现实的期望。。

     可以找自己喜欢的一起干,都在麦田的大旗下,看不惯谁,他也是好人做好事,不一起就可以啦。。

     你去看你们的孩子,多看一个是一个,我们凑起来去看我们孩子,也是多看一个是一个啊。。这样,即扩大了麦田的整体贡献,也会减少争论啦,呵呵

     当然,谁做麦田,都要服从总社管理,遵守制度。。
发表于 2013-10-25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先。。。。。。。
发表于 2013-10-25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板凳坐下慢慢看
发表于 2013-10-25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受教了……
发表于 2013-10-25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地板了 呵呵呵
发表于 2013-10-25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觉得有道理,支持!
发表于 2013-10-25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谈恋爱就怕分手!但是谈多了对分手也就无所谓了!哈哈! 坚持,不管在不在麦田“心”在就可以。心偌在了自然也就不会有那么多......所谓的了!
发表于 2013-10-25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板凳是没有了~下次给个沙发呗~跟班大哥~~啥时候再来大连啊~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5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跟班 于 2013-10-25 10:58 编辑

你们两口子晒幸福,我郁闷啊,没有领导一起去,我是不能去啦,哈哈哈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5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跟班 于 2013-10-26 19:19 编辑

关于麦友离开了,不管因为什么,他要回来,我们是不是欢迎的问题。。

   我的建议是,制度化的规定,不准在论坛发个人公告离开帖,就不再有谁离开麦田的问题啦。。

   大家也就不存在,再讨论离开麦友的回归问题啦。。

   谈恋爱,能分手,还能和好;国家之间,能战争,还能结盟呢。。

    祝愿更多的人,加入麦田,做大做强!~!

    备注:辞职是可以的,就是不准发离开帖,呵呵
发表于 2013-10-25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  受教
发表于 2013-10-25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跟班的"心念力及祝願力"會是深深的影響麥田發展的其中一股能量...大家一起來加油!麥田加油!
发表于 2013-10-25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发点正能量的贴吧,这样喧喧嚷嚷,何时休啊,我相信麦友兄弟姐妹的热情,也体谅总社的不足。一笑泯恩仇,不要相互拆台叫板了。麦田有今天的局面容易吗?我们懂得珍惜这个平台。看了大半天,都有为了争一口气,方法、手段也有些太过低劣(不指任何人或者部门,不要自己对号入座),我们也千万不能妄自尊大,麦田要走的路还很长、很长…………
发表于 2013-10-25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5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跟班 于 2013-10-25 13:55 编辑
多发点正能量的贴吧,这样喧喧嚷嚷,何时休啊,我相信麦友兄弟姐妹的热情,也体谅总社的不足。一笑泯恩仇, ...
天河-天意大叔 发表于 2013-10-25 13:20



   我以为,提出个不允许发离开帖的建议假设能够被采纳,大家会为以后合作的留有余地。这样,麦田可以一面提倡百花齐放,一面有效管控争论的激烈程度。。

       发帖的初衷,可不是要给麦田,带来纷争啊。。我还当正能量说话呢,呵呵

        另外,熙熙攘攘之后,山东多了一支努力的麦田队伍,这个收获,是巨大的啊。。

       如果临沂、济宁、包括再次组建的这个团队又能持续运营,活跃在山东的团队和活动组,就会是10个啦。。我以为是正能量啦。。

        同样,在另外的一个团队内部,也是熙熙攘攘之后,人更多了,通过沟通,大家也成熟很多啊。。

        感冒,不光是难受,还能在体内生成免疫力。。

       全面看,争论也不是一无是处的,相反,百家争鸣且共存共荣,才是交流沟通,才是繁荣。。
发表于 2013-10-25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得很有道理。
      每个人对事物的观点不一致是正常的,有争论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对事不对人才可能谋求共识。大家都是为做的公益而来,不为所求,不忘加入的初衷。
      个人的观点是坚决反对把有争议的事情发布在网上讨论,麦田论坛是一个凝聚爱心的共平台,不同于一般的论坛,如果闹得沸沸扬扬的,捐助人看到后会有何感想?想了解麦田的人会怎样想?既然加入麦田,在公共平台,一定要注重自我涵养,言论也要与团队相和谐。
      对于会产生的激烈讨论的事情不宜在大范围,仅在涉及到的个人和部门之间讨论。其次,重大的争议也不适合在QQ群中讨论,因为彼此不照面,汉字的字义丰富,在不同环境下其表达的意思有所不同,很容易造成误解。个人比较主张面对面或电话沟通,直截了当去消除误会和矛盾。
      本人加入麦田时间不长,仅表达一下自己的看法。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5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严重同意面对面和电话沟通的建议。。

    当然,也希望在开放的论坛,有情绪管控的诉说自己的理念,就事论事,就像你说的这样说。。

     我们俩,一半意见相同,另一半有夹角,怎么办?我们开始争论吗?哈哈哈
发表于 2013-10-25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如皋520 于 2013-10-25 14:30 编辑
我严重同意面对面和电话沟通的建议。。

    当然,也希望在开放的论坛,有情绪管控的诉说自己的理念 ...
跟班 发表于 2013-10-25 13:58

正确的方式表达观点
发表于 2013-10-25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找自己喜欢的一起干,都在麦田的大旗下,看不惯谁,他也是好人做好事,不一起就可以啦。。

     你去看你们的孩子,多看一个是一个,我们凑起来去看我们孩子,也是多看一个是一个啊。。这样,即扩大了麦田的整体贡献,也会减少争论啦,呵呵,严重支持!
发表于 2013-10-25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吵怡情,对事不对人;感冒了,不光是难受,还能在体内生成免疫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麦田计划 ( 粤ICP备12076381号-3 )

GMT+8, 2024-12-2 17:36 , Processed in 0.072873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