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那些麦子

致种子秘书长,“秧子”是我的小号,而不是你想的那个人的小号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4-6-20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取名叫“秧子”,还用头像,你说你安的什么心?想图谋不轨么?
專屬 发表于 2014-6-20 11:04



   这个都让你发现了,发现了你别说出来不行吗。
发表于 2014-6-20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窝大了什么鸟都有
发表于 2014-6-20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对终于皆大欢喜了。真心钦佩种子和秧子的素养。真希望还有一些帖子也能如此结束,麦田之福呀。
发表于 2014-6-20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这也是一件事,也是一种处理。。

    面对拱火的,礼貌躲闪。。别抬杠,就过去啦。。面对交情,继续深化。。

    下面,重点讨论素质帖。。
发表于 2014-6-20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0# 專屬


    你是参加了九周年活动的专属吗?
发表于 2014-6-20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4-6-21 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5# 蔷薇爱


    是的,你是哪位?没印象了。
发表于 2014-6-21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留个脚印,证明我来过。
发表于 2014-6-21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的论坛真是热闹啊!
关于马甲:
每个人看事情的角度不同,目的也不同,我相信大部分的出发点都是可以理解的:比如为了抢孩子,为了不成为众矢之的......
关于质疑:
每个人质疑的程度不同,质疑的目的也不同。
感觉麦田一直是欢迎正面的质疑的,也在这些质疑中不断改善和进步。
既然都是麦友,都对麦田有一份割舍不下的感情,都是为了麦田更好的发展。
是不是可以在提出质疑之前,先了解一下真像是什么?问题的节点在哪里?我们有哪些解决问题的办法?
也许麦田已经让我习惯了QQ、论坛,但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渠道上,个人觉得还是电话、邮件更有效。
善于发现问题,努力解决问题,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似乎这才是我们目前要做的?
发表于 2014-6-21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7# 專屬


    在武功山的时候,你跟我打招呼了哟,我是百色的奶茶老师呀。
发表于 2014-6-21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7# 專屬


    要不,就是我记混淆了,人老了,嘿嘿。
发表于 2014-6-21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人一个ID,我抢孩子用的都是别人的ID。
现在离开助学部了,我大胆的用自己的ID,两个字:很爽!
有一 ...
灏玥当空 发表于 2014-6-20 08:56



   我特别想知道,每次麦田活动拍的麦友私人照片,如果不经本人同意就发布到论坛上,算不算侵犯肖像权呢?
发表于 2014-6-21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普通人做这事,纯属娱乐,还马马虎虎情有可原,作为一个版主,还是麦田某部门的人,做这样的事,还是被 ...
麦田大悟勇者 发表于 2014-6-20 12:30



   这个观点我不赞成。
   首先某部门的人并不具备什么特权吧,和某分社的人、某团队的人一样,都是普通麦友一枚。
   其次即便做了这样的事情,我也不认为楼主就是心存恶意的,也谈不上为人所不齿,这个有点大了。我也是“受害者”之一,那个与我相仿的ID虽然未必是楼主所为,也确实给我带来了麻烦和困扰,也因此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误会,但我仍然愿意相信始作俑者的出发点仅仅是因为好玩。不是一直说要相信我们的麦友吗?那么,无论发生什么,事件关系到谁,都应该同样心存善念啊!


   再次,楼主的行为由他本人负责,该道歉道歉,但是这不能成为其他人无端谩骂的借口。骂了人的同样应该就自己不理智不文明的行为作出道歉!我不认为楼主的诉求是在做梦,倒是那些借机逞口舌之利、图一时之快的人,你们的行为也算不上光明磊落吧!相比之下,敢于公开发帖承认所作所为的楼主,反倒光明磊落的多!
发表于 2014-6-21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3# 麻叶儿


   嗯,你的观点我也认同,伤害别人的感情应该给别人道歉,谴责谩骂自己的人同样也要给我道歉,这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弘扬正能量,顶起!
发表于 2014-6-22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8# 跟班


    班哥说干的就干的,从不含糊,也不知道沉默,班哥带给大家的是快乐的公益之路……
发表于 2014-6-22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2# 麻叶儿


    挑选一下无妨吧
发表于 2014-6-22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真心话,不喜欢看到论坛,吵吵嚷嚷~~~
发表于 2014-6-22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麻叶儿


    挑选一下无妨吧
不惑 发表于 2014-6-22 12:19



   是否需要征得本人同意呢?
发表于 2014-6-22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特别想知道,每次麦田活动拍的麦友私人照片,如果不经本人同意就发布到论坛上,算不算侵犯肖像权 ...
麻叶儿 发表于 2014-6-21 22:01



   这个要算的话,我要找人维权去,别人也要找我维权了
发表于 2014-6-22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麦田计划 ( 粤ICP备12076381号-3 )

GMT+8, 2024-12-2 13:11 , Processed in 0.080915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