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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麦田十堰联络站QQ群管理试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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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2 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规范麦田十堰QQ群的管理,加强麦田十堰群组织的有效运作、避免出现群内不和谐的现象。特草拟以下管理条例,请各位麦友认真领会、积极支持、非常感谢。
  关于麦田湖北分社十堰联络站QQ联络群的管理办法及管理员职责认定如下:根据2009年3月15日会议决定,楚麦召集人及十堰工作组确立麦田十堰助学群、麦田十堰学生群,群管理员如下:
麦田计划十堰助学群: 群主:  babybull   群号:44626894
管理员:千与千寻、5751阳光、山娃、朱盛华
麦田计划十堰学生群: 群主:  华音流韵   群号:60561481
管理员:Jay—Z、麦田守望者、朱盛华
PS:麦田计划十堰助学群现为十堰地区唯一对外宣传平台群(如有需要,会增开新群,另发帖公告)
麦田计划十堰学生群为培养十堰地区学生麦友力量所建立,学生请自觉进入学生群,便于沟通和管理。

*鉴于这2个群为中国麦田计划-湖北分社十堰联络站的联络群,麦田湖北分社召集人(朱盛华)必须在此2个群中。

管理条例如下:
1、管理员在群里是群核心力量,为增强麦友疑聚力发挥作用
2、管理员有责任正确引导新进入群内的麦友,并回答新人所提出的与麦田相关的问题
3、管理员积极调解群内所发生的问题(如发生口角事情),不听调解者,继续吵骂者踢出联络群。
4、加入的新人建议在入群时及时把名字改成和麦田ID一致,便于参加活动时的联络与沟通。
 5、群友如遇不能解决的事情。请单Q召集人。
6、麦田QQ群严禁发布商业性广告和营利性广告,禁止不文明语言出现,健康文明聊天,禁止发暴力、色情图片或语言。
7、严令禁止在QQ群内传发反动、辱骂、攻击政府的言论以及发有关国家领导人的搞笑图片。
8、只有以中国麦田计划湖北分社的名义发起的公益捐赠,并在麦田论坛有相关帖子的方可确认为麦田计划的公益活动。其他私人或非麦田组织名义发起的捐赠一律与麦田计划湖北分社无关,请广大群友注意,谨防受骗。
9、如有不良情况出现,请麦友及时制止、反映、举报。
如出现上述3、6、7违规行为者,第一次警告当事人,第二次直接踢出联络群。

PS:1 如出现上述行为属中毒症状,请在清理完病毒后,再次申请进入QQ群。
       2 管理员在清理违规群员时,必须在群内公告,列明违规条例。
       3此管理条例为试行办法,在实际管理中如有遗漏再进行补充完善。

麦群是您的家也是我的家,是麦友共同的家园,牵起我们的手;汇集我们的爱,给孩子一个机会,给自己一份快乐!让我们一起为十麦努力、加油!
再次谢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谢谢这些可爱的孩子们给了我们一次表达爱的机会!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3-22 0:35:21编辑过]
 楼主| 发表于 2009-3-22 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先顶一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3-22 0:27:58编辑过]
发表于 2009-3-22 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哦,沙发应该是我第一个抢到的[em01][em01][em01]

顶顶顶顶顶顶

[em10][em10][em10]
发表于 2009-3-22 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沙发 就板凳吧 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09-3-22 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可以舒服的潜水了。
发表于 2009-3-23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很不错哦!

影子!

 

[em01]
发表于 2009-3-23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努力 十堰~~~!
发表于 2009-3-24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油 加油

 楼主| 发表于 2009-3-24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怎么总喜欢跟在棱角的后面呢?

发表于 2009-3-24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细致的管理条例,上海分社借鉴了,谢谢十麦的无私分享!

[em23][em23][em23]

发表于 2009-3-24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很不错哦~~
发表于 2009-3-25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下

发表于 2009-4-6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晚来的报到

十堰终于有了分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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