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老朱

老朱的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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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这个评先评优挺让人欢喜让人忧的。依我看,总社可以把这个评选的权利给分社自己,总社只负责颁奖。总社应相信各个分社工作的能力,绝对不会因为为了评而评,只是给付出了麦客一个肯定。这个跟是不是只要快乐助学部矛盾。
发表于 2011-6-19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碰撞的火花才会有更大的进步,携手同行,麦田的明天会更好!
发表于 2011-6-19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朱说的好
发表于 2011-6-19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帖子发的很及时,祝愿湖北麦田越来越好!!!
发表于 2011-7-14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要讨一个奖
发表于 2011-7-14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要讨一个奖
小丹不孤单 发表于 2011-7-14 13:18



    最受怪蜀黍们稀罕奖
发表于 2011-7-16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受怪蜀黍们稀罕奖
北溟有鱼 发表于 2011-7-14 13:30



    呵呵,应该是最佳忽悠奖
发表于 2011-7-16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0# 坏坏的影子


  其实账还是要算的,奖还是要抢的,声明也是该发的,工作、活动还是要积极参与的,最终目标还是要促进发展、更好地帮助孩子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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